立即下载
“责任状”不可“一签了之”
2015-04-29 09:48:33 字号:

  时下,上级领导机关向下级部门单位布置工作任务,都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如:“平安社区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状”、“计划生育责任状”、“文明卫生责任状”,等等。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有关工作。但是,不少地方签订“责任状”,却是“一签了之”,已签订的“责任状”被锁在柜子里,一年到头原封不动,一直没有人去学习贯彻,更无人去检查落实。“‘责任状’实为‘推责状’”,“县推乡,乡推村,村里推给老百姓;老百姓不知情,层层都不抓落实,项项责任都变‘零’。”这是笔者近日听到老百姓提出的中肯批评。

  “责任状”,是“承诺书”、是“军令状”,来不得半点虚伪。层层签订“责任状”,为的是层层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增强责任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真抓实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签订“责任状”,如果为的是应付检查评先进、装点门面图虚名,“一签了之”,就是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责任状”不可“一签了之”,更不能成“推责状”,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只有广大干部群众都知责、都负责,把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担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责任状”才名副其实,签订“责任状”才有实际意义。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编辑:redcloud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