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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18家专业合作社成治理抛荒主体——去年全县复垦耕地1.17万亩,获评全省先进
2022-03-22 16:05:41 字号:

(治理前杂草丛生无人耕种)

(治理后已是平整开阔的良田)

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刘芸 通讯员 陈先玉)3月21日上午,在绥宁县李熙桥镇白玉村,振农种养专业合作社村民积极翻耕农田,全面排查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情况,田间地头一派繁忙景象。该合作社负责人刘秋容翻阅着手机里的旧照片感慨道:“这里曾是杂草丛生无人耕种的撂荒田,而今已是平整开阔的良田……”

绥宁作为边远山区县,山多地少,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劳动力不足且积极性不高是造成抛荒撂荒的主要原因。为了进一步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绥宁县积极引导扶持18家专业合作社,开展治理抛荒工作,去年治理抛荒面积占全县的40.6%。在2021年的治理抛荒工作中,绥宁县完成抛荒耕地治理1.17万亩,复垦面积95.2%,获评“全省耕地抛荒治理先进县”。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看到村里无人耕种的撂荒田很是可惜。”57岁的刘秋容,曾任绥宁县李熙桥镇增富村妇联主席,退休后依然干劲十足。去年3月她召集了5名村民,投资20万元成立合作社,共流转了278亩荒地种植高档优质稻,平均亩产700斤左右,先后聘请了30余位村民务工,其中脱贫户占30%。

据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立专业合作社治理抛荒,一方面治理了抛荒,另一方面促进了土地流转,缓解了农村缺劳力的现状。刘秋容津津乐道:“仅去年我们就得到了12万元奖补,如今政策好,奖补高,许多村民主动找活干。”

今年绥宁县安排资金2700万元,按照“谁种粮谁得补贴”的原则,落实好《关于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按方案实行的农户每亩补贴105元;安排资金100万元,对治理抛荒2年以上及连片3亩以上耕地的实施主体,当年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为确保抛荒治理效果,抛荒不反弹,绥宁县积极为抛荒治理者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支撑,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推介种植高档优质稻、甜玉米等粮食作物,对一些水利条件较差的引导种植高效且市场前景较好的经济作物。同时,邀请湖南省农科院、邵阳市农科院的相关专家现场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对照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每月一约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芸 陈先玉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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