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秦裕)近日,县医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并就医保领域失信行为认定、惩戒措施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诚信的认识。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深入学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良好氛围,自8月29日至9月9日,县医保局组织全县所有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职工近1800余人分批次学习了《条例》,并积极参加由湖南省医保局组织的以“弘扬诚信文化,建设湖南诚信医保”为主题宣传的云课堂和云竞赛活动,同时,通过县医保局微信等平台播放《条例》宣传视频和“十问十答”宣传解读,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秦裕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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