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禁烟”莫“敬烟”
2012-06-15 09:27:40 字号:

  我国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是全国人民的福音。几年来,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却禁而不止,“禁烟”仍是“敬烟”。一些人不仅自己吞云吐雾,还要别人制造烟雾。在办公室、在广场、在影剧院、在街道、在公交车上……老领导、老朋友、老同志见面,免不了相互“敬烟”,有的人甚至整包、整条地“敬”。

  “敬烟”虽然出于礼节,然而,是旧的不良传统习惯。“吸烟有害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早已尽人皆知。“敬烟”,是送“毒品”,是送“死亡”。人们应该清醒。

  美国卫生总监总结了几十年数万余项科研成果得出结论,吸烟造成疾病,引起过早死亡,是最重要的可预防的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吸烟者中,最终有四分之一的人提前死于与吸烟有关的肺癌等疾病。

  “禁烟”和“戒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敬烟”和“吸烟”有害他人和自己的健康。“禁烟”莫“敬烟”。为人表率的领导干部应在“禁烟”和“戒烟”中树立榜样。有烟瘾的,要克制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在工作单位要积极推行禁烟措施,做到在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等公共场所和应酬中不吸烟,要改变“以烟为礼”、“以烟待客”的旧习惯,来人来客不“敬烟”。

  衷心希望吸烟的同志自觉戒烟、不敬烟。倘若所有烟民都能控烟、戒烟、不敬烟,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编辑:redcloud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