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7月10日,绥宁县教育局、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举办全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培训班。
来自各中小学校长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车司机、中小学幼儿园租赁专门接送学生的司机等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课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杨继军中队长围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解读,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了一个全面、正确、客观的认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向先国就如何具体抓好学生安全知识教育与参培人员展开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想方设法解决学生安全问题,将绥宁县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此次培训要求参培人员: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切实领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质;二是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力度;三是要协同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对校车的排查梳理工作,严格校车管理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四是要形成机制,长抓不懈,把维护学生安全成长当成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杨萍 张先邵 龙旭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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