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社会上流传着一首“民谣”:“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笔头(领导指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交代)”。形象地拒绝出一些地方行政机关“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严重问题。
“权”大?还是“法”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领导方式的着力点。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以法治国,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排头兵,不仅仅是知悉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厉行法治,意味着依法办事能力必须提高;“什么法不法,领导就是法”的强硬态度必须改变;特权思想必须克服;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必须根除。一定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维护法律尊严赢得自己的尊严。用法治观念夯实执政根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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