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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四知”
2014-12-22 09:33:11 字号:

  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党员干部面对新常态,保持心常态,应“四知”。

  知恩。要不忘宗旨、知恩图报。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离不开党的教育和培养,离不开人民的哺育和关怀,应该永远感念、永生报答,把知恩之情化为报恩之行,始终不忘党的宗旨,不忘肩负的责任,把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作为人生追求。

  知耻。要心怀敬畏、有所畏惧。要以擅权忘为为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以权谋私的权力;要以贪污腐败为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筑牢思想防线,守好精神家园;要以损民害民为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时刻把群众牢记心里。

  知足。要淡泊豁达、脚踏实地。常怀感恩之心、报答之心、奉献之心、进取之心,以豁达的襟怀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用纯洁的品行和崇高的境界对待权力,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首位,把眼光放高放远,少一些攀比之心、多一些责任心,少一些功利投机、多一些脚踏实地,走好人生路。

  知止。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这是党组织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和政治品格。要敬畏党纪、敬畏法律,真正把持住自己,管住自己的手、嘴、腿,管住自己的亲属子女,不触碰警戒线和高压线,自觉摒除不公、不当、不仁、不仪之欲,清清白白为官、公公正正用权。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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