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申请,将对县财政局片区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道路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周边群众和车辆的通行安全,我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对长河路、沿河北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22年3月3日至4月2日对沿河北路与长枫路交接处实行全封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施工车辆除外);另外,管制期间沿河北路单向通行规定暂停执行,交通管制解除后自行恢复。
2、从2022年4月3日至5月2日对中心北路与长河路交接处至沿河北路与长枫路交接处实行半封闭交通管制,所有过往车辆实行交替通行。
3、从2022年5月3日至8月3日对长河路绿洲中学路口至长铺二小路口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施工车辆除外)。
在道路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注意行车安全;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不服从执勤人员指挥或强行冲关的,我大队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进行处罚;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通管制区域示意图
来源: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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