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亚林)3月20日,水口乡人民政府联合乡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等单位,对水口乡内一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处违章建筑位于田凼村4组许家坳,系村民姚某未经批准和办理用地手续擅自非法占用土地所建。3月17日,水口乡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所与乡城乡规划执法大队在施工现场向被执行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乡人民政府对其做出《违法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责令其限期拆除。姚某逾期仍未拆除。
3月20日的依法强制拆除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围观群众宣讲国家政策,执法队员拉起警戒线,疏散当地群众,执法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将该处已建一层的违章建筑顺利拆除。下阶段,该乡将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对违建行为的排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以铁腕手段整治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守住基本农田红线。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亚林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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