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卿沈文)根据县委、县政府控违拆违专项会议精神和县控违拆违第六巡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意见,4月2日上午,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召开控违拆违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推进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县控违拆违第六巡察组成员、长铺子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乡执法大队全体成员以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了《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压实村(社区)控违拆违工作责任七条措施》和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控违拆违工作责任状,并由乡人民政府和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签订《控违拆违责任状》。根据责任书,各村(社区)为本辖区内巡查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负责带头并教育村(社区)、组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及家属积极支持、配合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自觉不搞违法建设,主动拆除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不制止、不控制或制止、控制不力而导致违法建设不能及时控制和拆除的,实行“一票否决”。
会议要求,一要实行层层签字背书,层层压实责任,坚决确保违建增量“零增长”;二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分片“包保”责任,确保“村村有人防、户户有人看、时时有人管”;三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覆盖日常巡查,每日填写巡查台账,实行日常巡查每日零报告制度;四要强化宣传教育,宣传控违拆违法律政策,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五要协助违法建设处置,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乡综合执法大队办案,主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协助做好外围稳控工作;六要加强奖惩激励,设立专项考核奖;七要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参与实施、包庇纵容、阻扰查处违建的,一律先免职,再由乡纪委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该乡党委政府拟在4月6日组织开展一轮违法建设集中执法行动,对新增违建进行依法拆除。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卿沈文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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