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龙庚连 杨丽芳 陈哲)近日,绥宁县司法局运用公证“代管价款”业务成功化解了寨市乡一起积怨已久的林地流转纠纷,受到当地群众的纷纷点赞。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我县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引进有实力、有情怀的企业与农户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培育了杂交水稻制种、楠竹深加工、生猪养殖、青钱柳等特色产业。然而,由于公司与农户在信息、能力上存在的不对称,导致订约、履约中相互信任不够,严重妨碍了订约、履约效率。县公证处立足本职,主动作为,根据《公证法》第十二条,适时拓展了“代管价款”业务,开设专门代管帐户,制定“代管价款”工作制度,已多次搭起了公司与农户间的信任之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庚连 杨丽芳 陈哲
编辑:周玉玲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wap.hnsnnews.com/content/2022/04/14/11121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