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我县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2022-05-24 17:16:03 字号:

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陶雯)5月24日,县治违办联合长铺镇人民政府对虾子溪社区内一栋用于商业用途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此次拆除面积约600平方米。

当天上午,工作人员提前在场地周边拉好施工警戒线,做好清场及现场勘察工作后,指挥1台挖机进场开展有序的拆除作业。

县治违办自成立以来,坚持常态排查、动态清零、网格穿透,对新发现的违法建筑“发现一栋、整治一栋”,以高压态势表明我县对违法建筑“零容忍”的态度。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陶雯

编辑:周玉玲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