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防指、各防指成员单位:
为应对近期持续强降雨过程,县防指根据当前防汛形势,按照《绥宁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自6月17日14时,启动IV级应急响应。请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抢险力量预置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切坡建房点、尾矿库、非煤矿山等巡查防守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17日
来源: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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