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夏绵洁)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创文办联合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融媒体中心,于8月3日—5日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全县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等不文明出行行为,乘坐公共汽车不排队、不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车内吃东西、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乘车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吐痰、不按标志线有序停放、出租车随意停靠、拼客宰客等不文明驾车行为依法进行现场教育和处罚。
为了确保行动实效,让市民能更好地接受处罚,本次整治行动实行劝导教育“五选一”套餐处罚的方式,即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车主实行罚款处罚;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分钟以上;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举有交通安全标语的宣传牌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并向“接牌人”进行安全教育;将自己的违法行为编辑微信发到朋友圈,并转发至5个聊天群进行自我曝光。以上5种处罚方式可以任选一种。
本次整治行动旨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常态化整治,构建扬善与惩恶并举、法治与德治并重、自治与共治结合的专项整治态势,在全县迅速掀起抵制交通秩序不文明行为的强大声势,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交通的行为习惯。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夏绵洁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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