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严峻复杂,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国庆假期前后,人员流动增加,发生聚集性疫情和跨地区疫情传播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在此,绥宁县疾控中心温馨提醒,请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号召,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健康安全地度过国庆佳节。
一、提倡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居民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它县(市、区、旗)及有本土疫情的地区。
二、科学有序出行。如有必要出行,请出行前登录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查询各地防疫政策措施,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和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疫情防控信息,注意查询目的地相关防疫政策。特别提醒: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配合目的地防疫要求。跨省流动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如果是自驾游,每到一地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配合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国庆期间,尽量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非必要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外,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五、返程后做好健康监测。跨省人员返湘后,积极完成“落地检”,也就是入(返)湘后实行3天2检,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绥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程后7天内要持续关注旅居地的疫情状况,做好自己、家人及假期同行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
六、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防疫措施。
七、提倡出游前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和流感疫苗。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措施,今年我省流感疫情高于前两年同期水平,存在新冠肺炎和流感疫情叠加传播的风险,因此建议居民朋友提前接种流感疫苗。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1日
来源: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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