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13号令
关于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的调度令
当前,我市多个县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非常严峻,为精准高效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工作调度如下:
1.暂停密闭性人员聚集场所营业。全县暂停广场舞、各类展销会、培训会的举办,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酒吧、清吧、棋牌室、按摩店、美容店、足疗馆、洗浴中心、体育馆、影院、歌厅、游戏厅、网吧、景区等密闭性人员聚集场所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按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由城管局负责督促县城内广场舞、各类展销会落实;由公安局负责督促棋牌室、按摩店、足疗馆(洗浴中心)落实;由文旅广体局负责督促体育馆、影院、歌厅、游戏厅、网吧、景区落实;由教育局负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酒吧、清吧落实;由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负责督促美容店落实。各乡镇负责参与本辖区各类密闭性人员聚集场所的落实。
2.从即日起,暂停乡镇集市赶集,由属地乡镇负责落实。
3.严控聚集性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组织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会议活动,确需举行的要严格控制规模,落实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查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对红白喜事的管控,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向村(社区)报备,报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村(社区)干部要现场指导,严格控制规模,落实好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查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
4.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遵守防疫规定的一律停业整顿,不按要求停止营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解除停止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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