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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绥宁县城区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11-02 22:53:56 字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筛查潜在疫情风险,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3日、4日、5日连续三天在绥宁县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1月3日、4日、5日上午7:00—下午13:00。

二、检测范围

此次核酸检测范围为:绥宁县城区所有常住人员、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等。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参加此次区域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采样地点详见绥宁县城区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分时段、错峰、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

四、有关要求

1.广大居民要主动参与,按照相关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区域、分时段到达指定地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核酸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本人健康码等有效证件,主动扫“场所码”,采集过程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跨区域流动。

2.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11月2日晚对县城城区全体居民健康码赋黄码。居民需从11月3日至11月5日连续3天参加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后,个人健康码方可解为绿码。

3.长铺镇、长铺子乡要以村(社区)为单元,迅速组织工作专班联合开展“敲门行动”,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4.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5.个人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6.核酸检测期间,请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不聚集观看、不紧张恐慌、不拍照录像。对干扰、阻碍核酸检测,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本轮区域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

8.封控区人员、红码及居家隔离人员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9.11月3日起全县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黄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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