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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社会面管控的通知
2022-11-05 11:57:52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确保实现防止疫情扩散的工作目标,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面管控,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交通管制卡口管理。除军车、警车、医疗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保供车辆、持有县疫情防控指部《车辆通行证》的公务车以及特殊情况通行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各卡口既要查验车辆《通行证》,又要查验车上其他乘坐人员的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查证出入卡口理由,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准通行。

二、加强街面巡逻防控。街面巡逻人员驾驶警车或其他执法车辆时,要亮警灯、喊喇叭、播放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社会面管控的要求,要加强对街面人员管控,发现居民私自外出、人员扎堆聚集、不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要立即进行劝导或训诫,经多次教育劝导后仍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或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三、强化社区(村)网格管理。县城各社区(村)网格进一步加强网格管理工作,压实网格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责任,要加大卡口值守、网格巡逻、楼栋管理力度。各小网格要确定好卡口值守、网格巡逻、楼栋管理工作人员。卡口值守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网格出入卡口管理,所有居民非疫情防控工作者或无特殊情形不能进出网格,进出网格要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网格巡逻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网格进行巡逻和宣传,对未居家人员进行劝导、制止,维护核酸检测秩序。楼栋管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各楼栋居民管理和居民物资配送,为居民发放线上采购物资,劝导、制止楼栋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加强长铺镇与长铺子乡、社区(村)与社区(村)、网格与网格之间卡口或居民院落的管理全覆盖,争取达到最佳社会面管控效果。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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