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陶雯)12月8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佘芝云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度第2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法治绥宁建设规划(2021-2025)》《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绥宁县落实邵阳市创建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及《关于开展绥宁县行政执法竞赛的实施方案》;与会人员分别就我县全面依法治县提出了意见建议。
佘芝云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融会贯通,强化落地见效,为建设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佘芝云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切实担当起全面依法治县的责任。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二要抓住关键,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崇法向善、循法而为,推动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要在全力建设法治政府上发力,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把好行政行为“出口关”。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提高人文关怀的温度,坚持人民至上,在法律框架内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三要明确责任,凝聚全面依法治县合力。各个部门要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打造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要严格督察问责,确保执法工作有力度、有温度、有实效,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持续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宜居城市”和“平安城市”。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陶雯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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