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尹升 姚作芳)近日,我县多次组织住建、消防、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及所有乡镇对自建房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培训以《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为主题,对自建房从用地、规划、建设管理、经营许可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并将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介绍。相关人员详细讲解了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如何依法行政、高效执法,如何有效避免执法风险等重要工作问题;并对房屋安全隐患知识进行了学习,提升发现、整治隐患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培训,加深了参会人员对自建房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切实增强了房屋安全使用知识,对提高全县自建房隐患整治依法行政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此外,我县住建部门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和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多举措开展自建房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安全意识、隐患意识、责任意识。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尹升 姚作芳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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