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深德)4月27日,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长铺镇等单位,在城区开展摩托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摆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3日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行动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宣传与整治齐头并进,重点对城区街道及周边道路违法上路载客的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整治的“机动三轮车”主要包括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及改装三轮车。重点整治存在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交通违法行为;未悬挂号牌或挂假牌、套牌行为;未依法注册登记出厂合格证明的车辆;改型、私自安装货栏、加装驾驶室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对于以上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当天的行动中,出动执法车辆6台,执法人员及乡镇社区干部78人次,签署发放告知劝导书106份,纠正违法违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行为181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了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下一步,县交通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摆、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深德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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