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绥宁县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从6月17日11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IV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切实做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抢险力量预置等防范应对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低洼区、中小型水库等高风险区域巡查防守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 17日
来源: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作者: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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