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12月29日下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3年第十二次集中学习,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6日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书记佘芝云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夏贤钦、唐枝、石亮明、袁玲、向国胜、陵建华、梁恩雄、张立名、周楚舜、熊巍、尹放平等在职县级领导参加学习。
县委副书记、县长夏贤钦围绕经济工作主题做中心发言;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唐枝围绕统战工作作中心发言;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袁玲领学两次会议精神;张立名、尹放平同志围绕相关学习内容作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心用情做好经济工作,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抓实党外人士队伍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会议要求,我们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主战场上来,围绕“三个绥宁”建设总体目标,紧紧扭住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平安创建、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以滴水穿石的精神推动发展,切实把经济工作抓实抓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兴业一方、造福一方;我们要不断增强统战思维,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扩大政治共识,有效整合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为共同推动县域发展、增进民生福祉贡献力量;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以宪法精神为统领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三个绥宁”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登科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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