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群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3〕7号),将于2月10日(周六)至2月17日(周六)春节放假,共8天。2月18日(周日)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县政务大厅日常业务暂停受理,各位办事群众放假期间可通过电话咨询业务办理相关情况,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假期值班电话: 0739-7601240。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您春节愉快、合家欢乐、万事顺意!
绥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2月8日
来源:绥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绥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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