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节是群众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保护生态环境,防范火灾发生,特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树立绿色、低碳、环保意识,提倡以鲜花祭扫、植树祭奠、家庭追思、网上祭祀、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祭扫方式寄托哀思。
二、厚养薄葬,节俭祭祀
百善孝为先,丰祭不如厚养。老人在世时,要尽心赡养、崇敬感恩,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人逝去后,要简化治丧仪式,控制办丧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大操大办,不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三、遵规守序,平安祭扫
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尽量错峰扫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祭扫秩序,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焚香烧纸、燃放鞭炮,严防火灾发生,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
四、党员干部,示范带头
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保护环境、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等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带头人、宣传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亲友、身边群众文明祭扫。
广大人民群众,绿色低碳是民族永续发展的前提,文明有序是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素质的具体体现,让我们共同努力,用文明之风传承传统,用文明行为守护家园,共同营造一个清新、清朗、清爽的"低碳"清明!
绥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绥宁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2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绥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绥宁县民政局
编辑:龙莉婷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wap.hnsnnews.com/content/646847/69/13667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