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懿)4月24日,绥宁县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政部最新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相关业务股室要把贯彻落实《办法》作为近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正在进行的乡村著名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实施,强化跟踪指导,研究解决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会议还从地名命名更名、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还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地名的专名和通名、地名文化遗产、历史地名等概念进行了解释说明,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懿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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