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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财政干部会议召开
2013-03-07 20:07:19 字号:

  
  

  3月7日上午,全县财政干部会议在在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去年的财政工作,对2013年的财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李铁军作工作报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逢春、县人大副主任苏跃中、县政协副主席洪煜东参加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还对2012年度财政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与个人进行了表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逢春对2012年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在大会上强调指出: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国家税收制改革对我县财政收入增收带来不利因素,全县缺乏骨干财源主体,财源后劲不足,刚性支出多,财政缺口大,诸多不利因素给财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要求广大财政干部认清新的财政工作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变压力为动力,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明确任务,强化征管,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完成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李铁军在报告中认真总结上年度的财政工作并对今年的财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2012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1874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07.33%,比上年增长24.5%。其中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2240万元,完成上划中央收入7646万元,完成上划省级收入1988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部门完成90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29%;地税部门完成947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4.71%;财政部门完成134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0.73%。全年实现财政总支出153800万元,比上年增长37.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442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7.6%,比上年增长41.38%;基金支出9550万元。

  2013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稳增长、保民生、促和谐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紧扣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特色县域经济先导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目标,推进生态经济大县建设,为构建文明和谐新绥宁提供财力保障和优质服务。

  2013年财政总收入目标是:全县财政总收入目标为3.82亿元,比上年增长20%,安排财政预算支出11.1亿元(不含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比上年预算增长21%。重点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增收节支为目标,在推进经济建设上实现突破。把财源建设作为保增长、促增收的立足点,用好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类资金,大力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大力支持发展制种产业、特色产业、楠竹丰产培育和竹林道建设;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水能等生态能源;扶持油茶、金银花、绞股蓝、玫瑰花和青钱柳种植。做大做强楠竹产业园,支持现有规模企业加快完成技改扩改,着力推动造纸、冶炼、化工等传统工业达产增效,进一步夯实工业主体财源,力争实现工业税收过亿元。

  二是以项目攻坚为重点,在服务地方发展上实现突破。认真研究财政政策,切实加强与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敏锐捕捉政策信息,主动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和优质服务,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大政策、大项目落户绥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努力争政策推项目,全力争取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侗寨申遗工作,以侗寨申遗来带动生态旅游发展;切实抓好区域开发与扶贫攻坚整乡推进工程,充分把握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等优惠政策,争取申报一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实现突破。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构建并完善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财政保障水平与经常性财政收入协调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教育、社保、科技、文化等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的投入,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强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支持发展职业教育,落实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新农合全覆盖,认真兑现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项目工作规程,推进项目实施。全力保稳定促和谐,保障政法、安全、维稳等工作的必要支出,深入推进法治绥宁、平安绥宁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以科学精细为要求,在提高理财水平上实现突破。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深化预算管理,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逐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操作流程,建立以基本建设、民生工程和涉农资金为评价重点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体系。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程序,规范单位支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界定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坚持依法征收、以票管收,完善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的征管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提高认识,规范操作,从严监管,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财政管理体系,加大乡镇财政管理力度,加强财政监管和业务指导,加强乡镇财政业务经费的监管,稳步推进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和“村账乡代管”工作。

  五是以加强管理为抓手,在转变工作作风上实现突破。 空谈误事,实干兴财。财政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管理,坚持求真务实,察实情、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制定政策注重自下而上、切合实际,执行政策注重自上而下、雷厉风行。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规范办事流程,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努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突出综合素质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强化群众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注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掌握基层和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急、所忧,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严控经费开支,杜绝浪费。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刘玉松 刘建仁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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