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这次住院前后共花费6万元,新农合报销了近3万元,还领到大病救助金,过去想都不敢想!” 10月29日,在绥宁县社会救助管理局,白玉乡村民郑冬美领取到2000元大病救助补偿金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是该县着力构建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为主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个缩影。
在实施城乡低保工程中,该县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为城乡困难户撑起了一把把“保护伞”,确保了城乡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同时,逐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条件。从今年1月起,该县城镇低保标准由215元每月提高到240元每月;农村低保标准由98元每月提高到115每月。今年以来,已发放低保金2012.65万元,惠及群众16509人。
为使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该县大幅度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今年,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7.2%和20%。该县先后投入800多万元,对白玉、联民、唐家坊等7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为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该县在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以来,该县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2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173人次。
该县在农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在城镇推行保障性住房,让城乡困难群众“住有所居”。该县对五保房、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农村困难群众给予补助,帮助他们新建或改建住房,让他们告别危房,搬进新居。今年以来,该县筹措资金1446万元,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29户。同时,该县还实施移民整体搬迁215户,在建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1064套。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向云峰 刘长妹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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