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深德)当前,我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制对营商环境的引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本台记者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乐进行了专访。
张乐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近年来,县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奋进新征程,县委提出了建设“三个绥宁”的宏伟蓝图。为将这一宏伟蓝图变成实景图,县法院将接续奋斗、勇毅前行,坚持做到县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全力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妥善审理各类民商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流程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司法便民服务。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一律推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为企业爬坡助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质量。坚持靠前服务,积极开展企业家学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三是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善意文明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从严治院,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县委“八条规定”,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深德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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