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陶雯 通讯员 龙美灵)10月31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副主任唐艳、罗青松、卿笃林、莫丛英出席会议。县领导杨昌盛、王瑞平、贺东桢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巩固提升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项报告,并对11名评议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两官”履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职务任后监督的重要形式,“两院”要不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分析梳理报告反映的问题,扎实整改以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个性和共性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要推动提质增效,促进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成果转化,要充分运用好履职评议结果,进一步抓实监督“后半篇文章”。要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造司法监督品牌,为法治绥宁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贺东桢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贺东桢副院长为绥宁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石亮明向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陶雯 龙美灵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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